文化部助力现当代艺术推广

07-11 来源: 网络  [网友评论 ] 编辑:guangzi

  推广中国优秀当代艺术,规范艺术市场,是促进文化市场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中国当代艺术推广活动,有利于更多群众理解、欣赏中国主流艺术,增强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同,有利于国际艺术市场和学术界客观、全面、深入了解中国当代艺术的发展状况。自2008年起文化部组织开展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计划,引导中国现当代艺术市场健康、理性、协调的发展。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拟定的“2008年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计划”,主要包括墨非墨—中国当代水墨中美巡回展、原生态艺术美加巡回展、中国青年艺术家联展、中国诚信画廊巡回展、第八届中国艺术产业论坛等大型国际展览和学术研讨活动。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现当代艺术重点推广展览评选活动,拟评选出10项由中国艺术品企业在国内外举办的,以展示中国当代主流艺术为主题的代表性展览,并在资金和宣传方面给与一定扶持。评选活动,主要是借助政府有限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艺术品企业的积极性,通过艺术市场渠道,推广代表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和具有时代精神、中国气派的现当代艺术家和主流艺术作品,使社会公众了解中国优秀艺术的整体风貌,提高国民的文化艺术素质。

  7月10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举办了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重点展览评选活动新闻通气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对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计划整体框架做了政策性解读。同时,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人,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秘书长吕立新详细介绍了参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号召致力于中国艺术推广的艺术品企业踊跃参加。



附: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艺术品经营企业。

  (二)申报项目应当是中国现当代艺术专题展览。展览内容包括油画、雕塑、版画、中国画等多种形式;展览区域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展览形式包括申报单位独立举办的展览,以及与国内外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展览。

  (三)展览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参展作品应当具有独特风格和较高的艺术水准,作品不少于30件,展期不少于15天;展览应当在专业展览场所举办,有专业策展人和明确的展览主题;展览应当有宣传必备的画册;展览过程应当接受推广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监督。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文件;

  (二)项目实施计划书、宣传计划书、场馆协议、资金预算和启动资金证明材料;

  (三)策展人和参展艺术家同意参展的协议或其他书面说明;

  (四)参展艺术家介绍、参展作品图片和相关文字说明;

  (五)申请单位近两年在境内外举办展览的情况说明;

   (六)推广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当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于8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委员会。

  (二)推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会,由专家投票表决。办公室将审议通过的展览项目材料,在中国文化市场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有质疑的,可向推广委员会以书面形式举报,委员会将认真核实,决定是否取消其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推广委员会与申报单位签署项目执行书,确认资助金额。

  (四)项目结束后两周内,申报单位应当将展览总结报推广委员会办公室,展览总结包括展览基本情况、画册、媒体报道、相关评论等材料。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会议,对展览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中国文化市场网上公布。

  四、评选步骤

  (一)成立评选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组织评选工作专家组,由靳尚谊张祖英朱乃正孙为民杨飞云尚扬、吕立新、龙 瑞、吴长江唐勇力、水天中、邵大箴、贾方舟等专家组成。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体开展有关宣传活动。

  (四)对申报作品进行登记和收集,制作相关资料。

  (五)组织评审会成员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六)向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评审结果。

  (七)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我们将在年底评出以下奖项:

  (一)年度最佳展

  (二)年度最具学术性展

  (三)年度最佳创意展

  (四)年度最具影响力展

  (五)年度最佳组织展

  (六)年度最具视觉效果展

  奖项将在“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艺术品界年度十大事件揭晓盛典”上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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